第二百四十七章 叫花鸡(3 / 3)

不然以她村里的教育,真没有这些见识。

叶荞还真没考虑过做成衣、书包等生意。

但说起来,还真合适。

大越朝穷人多,富人也多,一点都不耽搁叶荞赚富人的钱,何况,定制服装,背包之类的,其实面向的都是富人。

而制造这些成衣,她就凭设计风格来取胜,聘请普通工人干活儿,自然也就经济发展起来了。

比起开吃食店铺。

明显成衣铺子,更方便。

吃食铺子,比较辛苦,赚的也是小钱。

再加上叶荞通过贺远、叶老爹见识过府城的情况,发现大越朝在服装上并没有太多禁锢,也就是说只要不在颜色、花纹、布料违制,那就没什么问题。M.

有这么好的条件,叶荞觉得之前没有考虑做成衣,真是浪费,亏损了多少银两啊。

不过,这一切都要等献上水泥的结果出来后再筹划。

叶荞给了一个回答:“等我家考虑好了,到时候联系周少爷。”

“那说好了啊,你可别放我鸽子。”

叶荞心想,周唯还挺会做生意的,这话一出,至少给合作者留下了一个极深的印象,反正只要不得罪她,就是好事。

这做生意,要的不就是人脉么。

走了一上午,约莫走了五六里。

到了午时,就开始扎营休息,叶老爹去打了两只野鸡,提回来,坐在树根上,把鸡毛拔了,叶荞把烧好的热水给他烫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