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的火。
车里的人大概是出事瞬间没有直接逃出来,然后再想逃出来的时候,来不及了。
如果一开始有人帮他们一把的话,多少还是能把后座上的人给救出来一两个吧,当然,这是他自个瞎猜的。
火势太大,要不是担心二次爆炸,许正真不敢站在这里,可是胸前的执法记录仪开着,不能退缩,一分钟过去,两个灭火器的全力喷吐下,火势也没有减弱。
两分钟后,这里辖区的派出所,搬山派出所,接到警情准时到来,他们车里有两个人,下车后一见这种情况,立马拿出灭火器开始灭火。
接着一辆辆警车陆续赶来,还在封闭了路口,好在这条T字路不是主干道。
一直等到消防车赶到,一分多钟,就把火给全灭了,此时,六里河和搬山派出所的领导都在,分局的领导也赶了过来,其他的交通管理局、交警大队、城市综合管理等等的领导都赶了过来。
领导们站在雨中开着短会,许正他们看着消防员在忙乎,至于120救护车...
这个场合没有人敢乱说话,基本上是能不说就不说,空气中的气氛比长明市的寒冬还要冷,即便此时空气中各种味道让人很不舒服,也没有人敢有异议。
这场车祸首先要确定死亡人数,很不幸,6人,作为一辆执法车,这意味什么就不言而喻了。
接着就是车祸发生原因,车子里的行车记录仪等到消防员拆下来之后才能检查。
此时许正听到一位交通管理局的领导大声愤恨的说道:“如果来往的车辆能及时停下来救他们一救,那....唉!”
此时再说这个也没有什么意义,见死不救犯法的定义不好确定,像许正这样的民警,遇到这种情况如果不作为,肯定是犯法的,最低五年起。
要是普通人遇到这种情况,他们就说开车太快、没留意、没看见、车子着火不敢去等原因,要是起诉他们,这就需要各方论证了,但许正心想,很大概率这次事故不会起诉这些见死不救的人。
顶多是找他们调取行车记录仪说几句告戒的话而已。
一个多小时,遗体收拢完毕,几辆120的车先撤走,在场的民警领导了一份口头保密协议之后陆续撤离。
路上,闫桔问道:“小正,你说要是咱们警车除了车祸,群众会停车下来救咱们吗?”
这个问题太扎心了,许正自认为是个好民警,但是在这个大环境下,他不知道怎么去回答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