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玄碧家四房的三个孩子,崔况的婚事虽定的早些,但是最为规矩,反是两个女孩的婚事出人意料,姐姐取代妹妹的婚约难免让人说闲话,如果不是有什么不得了的原因,崔家绝不会做出这种事,这不禁引得其他家族思其深意。
再说崔凝,幼时颇有顽劣名声,可毕竟年纪还小,往后未必不能掰正了,魏家家风严正,倘若她真是德行不堪,纵使魏潜名声再不好,魏家也不会要这门婚事。那么,定是有别的原因……
崔凝自是不知道一场婚事如此引人深思,她手上还有未完的案子,于是婚宴结束第二日便回了监察司。
不料案子竟然已经结了。
崔凝调了卷宗,仔细从头阅了一遍,案情梳理的很清楚,凶手有三人,俞织馨因妒生恨,对俞织如施虐在先,俞大郎施虐在后,二房的俞四娘转移被害人。
比较难以判定的一点是,俞织如究竟是在谁手里死去。
俞织馨施虐之后仓皇逃走,并不知道俞织如是否已经死亡,紧接着俞大郎的供词表明当时被害人一息尚存,他将其转移之后严刑逼问还有何人知道织造密室的存在,俞织如或者意识模糊或者拒不招供,直至昏迷或死亡,之后把人藏至花园中的隐秘之处,想次日再做打算。
他的一切行为皆被恰在花园中的俞四娘看在眼里,俞四娘痛恨他毁了自己一生,心存报复,又怕族中出于种种名利原因不许报案,于是想将被害人转移到他的居所附近,遗憾的是,她一个柔弱女子根本无法完成任务,而且与尸体待久了,心生惧怕,只好胡乱把尸体丢在附近花树底下,草草清理地面血迹后逃回二房,趁夜偷偷烧了自己的衣衫鞋袜。
俞大郎一再强调不知道俞织如当时是否死亡,而俞四娘则一口咬定自己见的已是一具尸体,身体都开始变凉了。
经过仵作和医者据两次受伤的时间和受伤程度推测,被害人在第二次转移之前几乎不可能活着,并且最终抛尸现场没有一点是被害人主动留下的痕迹,所以不管她当时是不是还吊着半口气,本案均视为受害人已经死亡。
魏潜最终判断的结果是俞织馨和俞大郎主要凶手,而俞四娘子则涉及转移尸体、知情不报,视为帮凶。
殷大郎是整个案子的导火索,但他没有参与谋杀,最多是私下玩弄少女的感情,大唐风气开放,这也不算什么罪过。
这并非一个精心谋划的杀人案,破绽百出,取证轻而易举。
崔凝看罢只有一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