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赵墨林组织乡民,巡逻防备,务必保证县域安全。
丹阳郡石城县第一个民团便在这种情况下建立了起来。县令赵墨林亲自任民团统领,在县城和地方组建了干余青壮百姓组成的民团。发放武器弓箭铜锣等物资,进行联防联控。百姓们和地方大族也很支持,毕竟匪患猖獗,他们很是害怕。
五月初十,民团刚刚组建,便在石城县北汊河发现匪徒踪迹。当地两百民团敲锣聚集前往,匪徒仓皇而逃。其后数日,石城县匪患断绝,消失无踪。
鉴于效果拔群,石城县县令赵墨林受本地大族和百姓之托上书丹阳郡,建议保留民团组织,以保证地方安全,保证京畿的治安。
丹阳内史李徽召集衙署官员商议之后认为可以保留,并且李徽同意筹集民间款项支持民团的存在。但李徽同时强调,民团乃民间组织,不涉军事。武备器械统一收缴代管,用时方领取使用,不用收缴入库,严禁武备泛滥,以民团的名义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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