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3章 苏墨,沉冤得雪!(3 / 4)

群垃圾,为什么当初不好好分析一下,就那么冤枉苏墨,人苏墨多好的一孩子,你们竟然网爆他,你们还是人吗?”(他似乎忘了,曾经网爆苏墨的就有他一个!)

……

“宣判!”

“全体起立!”

“本庭第一阶段审判结果如下:

第一原告被造谣、侮辱诽谤一案,情节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对原告,对社会,对国家都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因此,判决如下:

被告李峰皓,处5年监禁,并剥脱政治权利;且需赔偿原告苏墨,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共计3659万;

被告从犯,大鬼等8人,处3年监禁,并剥夺政治权利,且需赔偿原告苏墨,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28万;

被告次从犯,251人,依照《大夏网络安全法》,涉嫌扰乱正常网络秩序,扰乱网络安全等罪,判处1年零3个月监禁,且需赔偿原告苏墨,各种费用合计357万。

以上被告260人,另处罚金200万。

请在该判决宣布后15日内,交付赔偿及罚金,逾期将强制执行!”

这一宣判出口,几乎可堪称举国欢庆。

但这还没有结束。

法官继续宣读道:

“被告涉案从犯,情节严重者(即网络跟风,带来严重恶劣印象,对原告造成极大影响的),共计321万1965人,将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罚金1万元。

该项判决,将在宣布后3日内,通过各地公安机关、法院等职能部门发出判决书,请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到达判决书指定地点缴纳罚金,并接受网络安全教育。

逾期未履行者,公安机关有权进行直接抓捕!”

“以上判决,将与之后的判决合在一处,数罪并罚!”

“第一阶段庭审到此结束!”

“接下来,请第1原告退庭,法庭休息10分钟后,将继续开庭。”

……x33

随着这个审判结果的宣布,所有观看的人几乎都开心地惊呼起来。

原本刑法中,对侮辱诽谤、造谣诬陷罪,最严重的惩处,也不过是判3年。

可现在,高级人民法院直接判处主犯李峰皓5年监禁,且这还是第一阶段,可见,网络法律的力度正在提升。

且这个提升,对大众而言,显然是喜闻乐见的。

全网几乎都是异口同声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