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荣二府绝不会善罢甘休,朝他刺过来的明枪。
如若不然,他恐怕要大费一番周折来应对。
虽说麻烦一点,但贾琮也从未后悔过,男子汉大丈夫处世,须审时度势,谋定而后动,也应率性而为。
时时小心,处处留意,虽稳妥,却未免挫了锐气,失了勇猛浩气。
有了这道护身符,目前是不用他费心谋划了。
他为太上皇写下《道德经》的字样儿,这些字样儿要拿去绣字,为的是太上皇的寿辰,在寿辰之前,宁荣二府哪怕是再容不下他,都得忍着。
而太上皇的寿辰是三月初四日,离此时,尚有四个月,足够他布局的了。
想到这里,贾琮的眼里闪过一道寒光,刚刚跨进殿门的元春看到后,以为自己花了眼睛,出现了错觉,这样的凛冽目光实在不该出现在这样一个孩子的眼里。
“三弟弟!”元春迈着规矩的步子走上前来,她将一碗清茶放在了桌边,柔声道,“姐姐帮你研磨,再想不到,你能写一手好字,还能得了太上皇和皇上的喜爱。”
从前在贾家的时候,贾琮与元春并不相熟,一个是养在老太太屋里千娇百媚的大小姐,一个是在东北角耳房里艰难讨生活的庶子,中间隔了一道天堑,便是连面都不曾见过。
此时,却在这冰冷的大明宫偏殿里相聚,虽是堂伯兄弟,可到底中间牵扯着一道血脉,元春虽面儿上一贯守礼,可心里却如同住了十七八只小麻雀,叽叽喳喳欢快得不得了。x33
贾琮能感受到她的这份欢喜。
实则,元春也不过是一个半大的孩子,却能够心疼他,将他照顾得无微不至,是真正用了心思,怕是在这深宫里,独自一人,不知道多少个月升月落的夜里,对着寒窗思亲,隔着一道宫墙,如同隔了千山万水。
如今,贾琮进了宫,她终于能够在亲人的身边,又是自己的弟弟,让她照顾起居,也甘之如饴。
贾琮提笔写字,五千言的《道德经》,以他的速度,不说一天写完,两天也足够了,但既然是为皇家做事,做得好不好是其次,首要就是要有恭敬之心。
因此,一再净手,香薰之后,贾琮才开始动笔,他写得极慢,一笔一划,尽显恭谨,在旁边陪侍的太监看了之后,心中满意,微微颔首。
如此甚好,若是个不识趣知礼的,他自己命没了事小,办坏了差事,牵连一堆人,才是大事。
元春守在一旁,看着弟弟陌生的,明艳如海棠般,漂亮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