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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发愣,除了感叹自己怎么就毫无准备的有了准父亲的身份,也感叹于非人与人的不同。
比起人类来说,妖魔之类的非人,在大部分时候,表现的更为坦荡。
TA们,会非常直白的说出自己的诉求。
好容易回过神后后,我向被青璇儿施放了迷魂术,仍处于昏迷状态的林斯走去。
因为,我要叫醒他。
之后,便有了我与丁钟会合时候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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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有些不完美,但,我也算是了却夙愿啊!”林斯拿起一串烤面筋,大口撕咬。
“算是很不错了,将洛X伦国王演的是入木三分啊。”丁钟啪的一声,打开一听啤酒。
“来点?”丁钟向我举了举他手中的啤酒。
“对酒不感冒,谢谢。”
“德性.....”
“话说,也是因为不完美,你才能好好的坐在这里吧?”我将杯子中的冰可乐,一饮而尽。
“倒也是。”林斯的双颊,鼓鼓囊囊的,好似一只贪吃的仓鼠。
“饿死鬼!”丁钟笑骂道。
“唔,反正也有随时挂掉的可能,总不能做个真饿死鬼吧?”林斯含糊不清的说道。
“倒也是。”丁钟咕咚咕咚的灌着啤酒。
“小心噎死!”
“咕咚!”正当我矮下身子去拿可乐的时候,丁钟的话,和什么东西与桌面碰撞的声音先后传来。
“不会吧?!”我心中一惊,赶紧起身,然后,看到的是目瞪口呆的丁钟。还有,伏在桌子上的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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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斯死了,噎死的......
“都怪我这乌鸦嘴!”听着病房里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怆哭声。医院过道边的丁钟,狠狠给了自己一个大耳瓜子。
“老丁!这事不怨你,是我们大意了!谁能想到,有人能在短时间内噎死呢?!”我拉住了想继续给自己耳光的丁钟。
“唉!”丁钟蹲在了地上,然后,捂着自己脑袋。
“老丁,我们要吸取失败的教训!以迎接未来的挑战!”我也蹲了下来,然后,拍拍对方肩膀。
丁钟,重重的点了点头。
夙愿已了,死里逃生,不就是最大的幸福吗?
我和丁钟,败于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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