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2章 民国女作家的二三事(4)(2 / 3)

零钱。

良友日报是一个小报社,报纸内容是文人名媛的趣事杂谈,给出的工资是一个月三元。

但是要求放得很宽泛,性别不限,认得几个字就行。

明曦眼睛微微发着光,三元啊,明朗一个拉车的,一个月累死半活的也就赚这么点钱。

明曦毫不犹豫地就接受了这份工作,丁秀曼也很高兴,本来还以为明曦会嫌弃这份工作不体面。

但是这也意味着……以后她早上要早起两个小时,去卖报纸,等到放学的时候,再拿一个小时去卖报纸。

明曦回到家就把卖报的事情跟明朗说了,明朗非常诧异地看着明曦:“你要去卖报纸??”

在明朗看来,他的妹妹一直都是一个很娇气,需要人保护的女孩子,稍微大声一点跟她说话,她就要被吓哭了。

现在她居然要去卖报纸??

卖报纸可是需要吆喝的,需要到处死皮赖脸地兜售报纸,是一份销售性质的工作。

他妹妹……能行吗?

明曦:“我可以的,我吆喝给你听听,卖报纸咯~一份两分钱~刚印刷好的新鲜报纸~还带着墨香气味~卖报纸呀~”

明曦的声音洪亮清脆,中气十足,一点也听不出来小女孩子的软糯。

明朗:……

明朗还是很纠结:“……可是这会不会耽误你念书?”

明曦:“不会的,每天就三个小时,耽误不了多少功夫的。”

明朗看了看明曦,最后还是点点头,默认了她去工作的想法。也许他一味地把妹妹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也不是个办法,明曦之前的话也让他想到……万一哪天他死了,除了她自己,谁还能照顾她呢。

没过两天,丁秀曼就告诉明曦,她的事儿成了。放学之后,丁家的仆人就带着丁秀曼和明曦去了报馆,报馆设立在租界里面,主要是租界内没有审查制度,抨击时事也不会怎么样。

到了报社门口,明曦就和丁秀曼分别了,自己进了报社。

这会正好是下班的时间,报社里的人神色匆匆地收拾着自己的东西,来往的人都好奇地偏头看了明曦一眼。

明曦上身穿着白色衬衫,下身是一件深色半裙,黑色的齐刘海,头发刚好肩膀,一双乌溜溜圆眼睛,正四处张望着。

看上去非常像是个学生模样的女孩子。

一个带眼镜,看上去三四十岁的中年男子停下脚步,看着明曦问道:“小姑娘,你是找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