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辩率领着千人的屯骑校砸破了黄巾军军阵。
何进的大军见此时机,再次发动猛攻。
前后夹击之下,黄巾军的士气瞬间暴跌,一股名为恐惧的情绪萦绕在每一位黄巾军的心头上。
“败……败了……”
“不可能啊!大贤良师当初说了,他召唤天神为我等作法,按理来说我等应该具备钢筋铁骨之身躯,惩的还是一触即溃?!”
刘辩听闻后,摇头笑了笑。
看来张角还挺会蛊惑人心啊!
这些百姓也是有些盲目迷信和愚笨了,这种话语也敢信。
不过刘辩不知道的是,在没有粮食吃、衣服穿的绝境之下,只要稍微给他们一点光明,都能激发起百姓的最后潜能。
黄巾军的溃散之势已经形成,几乎没有办法再重整大军了。
值此危难之间。
马元义仍不愿放弃,他知道自己大军已然溃散,但自己必须得活着回去。
双刀如陀螺般飞快旋转起来,直接将淳于琼和另外二人击退。
趁此机会,马元义催马便跑。
身旁的数百亲兵紧紧追随,妄图杀出一条血路。
刘辩见状,眼神冷了下来,对一旁的高顺下令道:
“伯平(字),截杀此人!”
“末将,遵命。”
高顺抱拳离去,眼眸登时就变得锋利无比,似有刀刃飞射而出。
用力拍了一下马臀,胯下的黑色大宛马吃痛,四蹄踏地,速度暴增。
这黑色的大宛良马是刘辩向陛下刘宏求得而来,转手便送给了麾下爱将高顺。
对于一个将士而言,一匹品相良好的千里宝驹是可遇不可求的绝世珍宝。
这种喜爱的程度甚至比现代人喜爱超级跑车还要重。
因为在战场之上,千里宝驹可以极大增强一位将军的战斗力和提高生存率。
所以高顺在得到这匹毛光发亮通体漆黑的大宛良马之时,眼眶之中甚至还噙着泪光。
他没想到自己所认的第一位主公也是最后一位主公居然会对自己如此厚爱。
不仅升高自己的官职,还赠送了良驹和宝甲。
有此主公,顺必当以死报忠。
在得到刘辩的命令之后,高顺催动着胯下的宝驹,顿时便划破长空,留下了一道黑色的残影。
不到片刻钟,便已经追杀到了马元义的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