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以前。
是不喝酒的。
他不喜欢酒的味道。
可生病之后,她才发现,为谁活着,都不如为了自己。筆趣庫
可是啊,她醒悟得太晚了,爱他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成了她的本能,无法割舍。
“你的身体,禁不起这么折腾。”宋余严肃地道。
“所有的大夫都这么说,可疼的不是他们啊!”周泱给她调了一杯‘灰姑娘’,用染着艳色丹寇的纤长手指推过去:“没有酒精,放心喝。”
“多谢。”宋余端起来,喝了一口,入口是柠檬汁跟柳橙汁的味道,问她:“什么时候检查出来的?”
“宋大夫,不该是我问你,我得了什么病吗?”周泱以手撑着下巴,笑意明艳妩媚地瞧着她:“既然他能找你过来,相信你在医术上,一定有过人之处。”
她以为,他找来的大夫,又是那些古板的老头儿,只会跟她说不要怎样,不要怎样,可看过了之后,该难受的还是难受,该疼的还是疼。
“胰腺癌晚期,已经部分转移到胃部了。”宋余神色凝重,却很平静,平静之中,又带着几分怜悯:“我不是神仙,无力回天。”
太晚了。
如果是早期,中期的话。
她还能有办法。
可现在。
她无能为力。
周泱的眼底,闪过明显的讶色来,笑得越发明媚了,忍不住赞叹:“宋大夫真是慧眼如炬,你是看一眼,就能知道我的病情吗?”
好几个国手们,也过来给她看过,不过大部分,都要把了脉之后,才能确定她的病。
她这么年轻,医术就这么厉害,真的让人打心眼里生出佩服。
“病情的表现,已经很明显了。”宋余道。
“也对,我没几天可以活了。”周泱低低叹了一声,轻轻啜了口柠檬水,笑着问她:“那宋大夫,你有没有一种药,能让我吃了不疼的,我这个人,从小就怕疼。”
宋余拿出脉枕,放在吧台上,对着她伸出手。
周泱将纤纤玉手,放置在脉枕上。
她的胳膊,纤细白皙,肌肤如瓷般细腻光泽,手指也保养得极好看。
宋余觉得,很符合媒体跟粉丝给她的标签:一个从头发丝精致到脚后跟的人。筆趣庫
周泱也在看她,离得近了,能看到她白里透红的肌肤,是她现在最羡慕的,健康的颜色。
她自己长得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