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 有关爱尔兰的问题(3 / 5)

法兰西1794 管杀不管填 1847 字 9个月前

事实上,爱尔兰在英国君主和伦敦大贵族的眼中,只不过是一片距离英国本土最近的殖民地罢了。

于是从17世纪开始,大量信奉新教的苏格兰人和英格兰人移居到爱尔兰北部,直接导致北爱尔兰的新教徒,与北爱尔兰本地的天主教徒发生了严重的冲突。而一系列血腥战争的结果,最终以新教徒的胜利而告终,今后天主教徒不得在北部拥有土地。

尽管通过强制的《刑事法》,英格兰政-府确立了新教徒在爱尔兰全岛的政治统治地位。同时也埋下了本地爱尔兰天主教徒与前来殖民的英国新教徒之间,长达数百年的动乱根源。

进入18世纪,爱尔兰的人口已经从1706年的一百五十万,剧增到了四百五十万;此外,得益于伦敦颁布的《谷物法》,使得以农牧业为主爱尔兰出口大增。1706年爱尔兰的出口总值只有五十五万英镑,1783年就接近三百万英镑,1796年已超过五百万英镑……

在表面上,爱尔兰在乔治三世时期已经获得“自由宪政”,似乎成了英格兰的姐妹王国。但在事实上,这种新秩序不仅错误百出,缺陷重重,而且还确实危及自身的生存。

爱尔兰的议会根本不像伦敦的威斯敏斯特宫,也就是英格兰议会的所在地那样,拥有制度相对完善且根深蒂固的反对党,所以爱尔兰的议会(政-府)显得更加腐败。

尤其是它对内阁缺乏正常的控制和一般的约束。各种议案尽管也跟英国那样由两院提出和通过,然后直呈英王,但是英国内阁照样可以唆使国王否决这些议案。

在爱尔兰的政治体系中,高层依然是英格兰人,中层是苏格兰人,富有的爱尔兰工商业主和南部中小地主(领主)永远都是议会的下层,不仅议员数量少,而且得不到上位者必要的尊重。

伴随着爱尔兰王国经济实力的增长,那些留学到法国,积极阅读过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以及狄德罗为代表的百科全书派的爱尔兰新兴工商阶级,也开始蓬勃发展起来。

生于都柏林的年轻律师沃尔夫·托恩,早年求学于都柏林大学,1789年获爱尔兰律师资格。1791年于贝尔法斯特,参加建立统一爱尔兰人联合会,坚决要求实现爱尔兰的民族独立,宗教平等,建立共和民主政体。次年为天主教委员会秘书,参加召开天主教大会,派出代表团向政-府请愿,迫使议会通过《天主教徒宽容法案》。

1793年之后,英国正式加入到反法同盟的战争中。此时开始,有着民族独立思想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