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头该死三次的驴子不值一枚黑城金币。”罗玛被身后突然传来的咆哮吓了一跳。
她才一转身,就想起什么似的蹲下躲过直射在花园里的阳光,完全忘记自己包着头巾。太阳很刻薄,不给盗贼和刺客留活路。她怀疑自己下一秒就要被发现了——这是她与生俱来的缺陷,金色的毛发使她无从遁入阴影。
马车吱呀呀扭着木轮子经过,两头毛驴的蹄子几乎拖在地上,溅起一层浮土。罗玛不关心脏污的靴子,她关心的是竟没有人发现她的存在。有种新鲜的趣味在她脑海中活跃开来,驱使她离开稻草堆的掩护,直扑向一只立在围栏外的驴子。这些坐骑刚被替换下来,还没来得及拴绳。只要我骑上它一扯缰绳,就能将马厩里的人都甩在身后……
她的意图没能成功。食草动物对猛兽的警惕不会随着驯化消失,罗玛才一靠近,这些驴子就被吓得四处乱跑,嗷嗷怪叫。“真蠢!”她从地上爬起来,跺着脚骂了一句。也不知道是在说谁。
驴叫和混乱引来了店家和十来个佣兵的目光。两个女侍酒要扑过来抓她,她没让她们碰到。牵马的车夫拎着皮鞭往这边走,厨师抄起菜刀。城外可没有治安官,逮到小偷多半是剁手了事,没人会管。罗玛既不想失去爪子,也不打算蒙混过关……说到底,她的尖牙和指甲能将整个旅店的人开膛破肚,偷马只是因为她不乐意与这些人类打交道罢了。
于是她掉头就跑,迅速甩开骑马追来的冒险者。
疲倦最后拽住了她。罗玛打开皮口袋,拇指蛋糕早就吃完了,但她偷到一个冷掉的苹果派……她狼吞虎咽,吮吸指头上的每一滴奶油。直到两个握木棍的乞丐威胁地将她堵在倚靠着的矮墙边。HTtρs://Μ.Ъīqiκυ.ΠEt
送上门的傻瓜。她心想,全然不把人类的武器放在眼里。第一个人仗着身高来拽她的头巾,小狮子猛地一跃,跳起来一脚踹在他的鼻梁上,教这家伙仰面往后倒。诸神保佑现在她还穿着人类的靴子,否则现出原形,这一下就能将他的整张脸撕下来。
另一个男人被她的敏捷吓了一跳,跑得比驴子还快。罗玛没有追,她拍拍那个倒地的人的脸,把试图装晕的倒霉鬼叫醒。“我不吃你。”她庄重地承诺。
在村子里,这句话很重要。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