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插标卖儿(3 / 4)

马司或刑部查十几年前的档案了。

即使有档案,想要再找到当初那个人求证玉佩与环儿的事情,几乎也是做不到的。

这样的拐卖案,在被害人没有缺胳膊少腿的情况下,也就是坐几年牢、扛几年苦役,便也就放了。

后面那人会去哪里可就不是府官能监视得到的了。

除非是罪犯自己供述卖的人多,或是团伙头领,才有可能判个流放。

流放就算是大赦回来,是要向当时官府报备住宅、行程的。

但照刚刚陆琳琅所言,那人应该是单人作案,不至于会被流放。

若是被害人缺胳膊少腿了,那就更不用问了。

那罪名叫“采生折割”,建国前这罪都是死刑。明清两朝列为不赦之罪,凌迟而死!

且不管犯人家属知不知情,也都是要有流放的连带刑罚的。

人既然都死了,自然也就不用问了。

陆琳琅又接着说:“人虽然抓住了,但环儿却因识不得家门,也无处可去!”

“她自己讲不出来么?”

“她倒是说了几个地方。但长安城里却没有她所言之所,听父亲说,环儿当时有商洛口音,但……但官府好像想早点结案,并没有派人有司细心去查。父亲倒是派人去找过,,但没有找着。”

刘永铭又问道:“那玉佩如何会在你的身上?”

“我父亲将玉佩收藏了,毕竟这块玉一看就不是凡品。”

刘永铭有一些诧异!

这东西是环儿的,那陆预怎么敢占为自有呢?

刘永铭连忙问道:“环儿她知道么?”

陆琳琅马上应道:“她知道的。原本父亲是要还给她,但环儿不想要回。一来是为了谢我父亲收留了她。二来,就算玉佩能说明她的身世,她觉得自己一个丫鬟平时也去不了什么地方,不如就给了父亲。父亲认识的人多,说不定哪一天遇到个识得的,将来也好知道身世。但……”

陆琳琅不好意思得将头低了一下,又说:“但父亲却从来都没有佩戴过。”

刘永铭呵呵笑道:“那是因为陆礼部为人清正!他怕别人说他强抢婢女之物,使自己口舌无辨,故而未敢示人。官场之上人言可谓呀!”

陆琳琅突然“呀!”了一声,而后问道:“你刚刚说那是前朝周室之物!如此说来你知道此物来历了?”

刘永铭道:“那一日与陆礼部及户部李侍郎在紫烟轩之中,听得李侍郎讲过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