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6 章 Chapter . 4(2 / 4)

“我明白了。”高木警部对我的话迅速做出了反应,“你现在在哪里,我派警员过去找你。”

来的不是个猪队友真是太好了,我心下松了一口气,“不必了,这里的路我作为学生远比你们熟悉,你们先尽快解决这些炸/弹,我现在过去找你们。”

踩着桌子,我卸下被安装在天花板吊灯上的炸/弹的信号接收器,在辨明线路后,三两下完成了拆除。

「剩下的炸/弹就交给拆弹部队吧。」

将瑞士军/刀塞回口袋里,我捡起刚刚扔在一旁的帽子重新戴上,然后向着后门的方向快步走去。

这些炸/弹到底是为了什么安装在这里的?诱饵?还是掩护?

如果是诱饵的话,那么把警方的注意力集中到这里来,对方的真实袭击地点是在哪?在作案前发出预告函谜题的连续炸/弹犯我也见过,智商高到能在一张预告函上耍谜中谜的罪犯也不是没有。如果是出于这种思路的话,那么体育馆就是他发出预告函的表象谜底,并且他笃信警方能够猜出这个表象的谜底,并且进而因此忽略了真正的谜底。

最近有什么连续爆炸事件吗?我不知道,全日本每天的犯罪都太多了,我只能确定京都最近是没有发生过。但如果对方是跨区域作案呢?警方是否已经成立了专案组了呢?犯罪的预告函究竟发给了哪里的警察本部?

如果不是诱饵的话,那么爆炸又是为了掩护什么呢?既然是为了掩护,那么犯人现在九成是在体育馆内,他的计划估计是在实施了他真正的目标之后,借由爆炸的混乱逃离。那么他真正要进行的犯罪是什么呢?如果他是作为观众混进来的,那么他在观众席上又能实施什么犯罪、怎样实施犯罪,才可以不被发现地脱身呢?

需要用上爆炸来掩护,而且是在比赛的现场,那么他实施的犯罪多半会是杀人一类的行为。用刀具或是绳子太过明显了,不容易被人注意到的手段应该是毒/药之类的东西。但是下/毒的话,完全可以经过策划,然后提前离开,根本不用炸/弹掩护才能脱身。

必须是当场致人死亡,同时自己不会一眼就被人发现的方法。这么想来的话,只有枪了吧?保持一定距离进行射击,然后引爆炸/弹,混入观众中溜掉。这样的话,也不会因为封锁调查而被发现携带枪/支了。

那么,到底是那种情况?

亦或者是我没有想到的第三种可能?

当我到达后门的时候,后门外停着两辆外形普通的车,一辆轿车,一辆面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