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七章 准备(3 / 7)

北宋大相公 思梦语 3086 字 2023-02-13

时间不长,只使用了一个年号一一治平。

在治平年间(1064-1067),曾开贡举的年份是治平二年和治平四年。很明显,治平二年英宗在“谅暗”中,是没有举行殿试的。从表面上看,治平四年似与“谅暗”无关,应该举行过殿试才对。有人便认为该年曾殿试《刚中履帝位赋》。

由许安世为英宗治平四年状元及“赋题以《刚中正履帝位》”来推断本年曾殿试《刚中正履帝位赋》,乍一看好像没什么问题,毕竟治平四年时英宗为仁宗服丧的三年之期已过。但是,治平四年正月初八丁巳日英宗便已过世,该年贡举时,神宗巳即位,只不过尚未改元。

此时,是神宗要为英宗服丧,仍然在“谅暗”中,没有举行殿试。《山堂肆考》与《宋历科状元录》中对于状元的记载是按照“谅暗罢殿试”的惯例,“以省元为榜首”,而该年未曾殿试,实不知“赋题以《刚中正履帝位》”的记载从何而来,在没有发现其他证据之前,关于“赋题以《刚中正履帝位》”的记载是不足取信的。

在宋初一百多年的时间里,科举考试的间隔时间不固定,有时候连年开科,有时候隔一二年,还有时候连年“权停贡举”。英宗在位时间虽短,却使科考形成了三年一贡举的定制。治平四年贡举后,下一次开科便是神宗熙宁三年。这时候,贡举新制尚未正式颁布,但该年殿试却已拉开了改革的序幕。在太祖朝,殿试只试诗、赋二题,从太宗太平兴国三年起,“加论一首,自是常以三题为准”。

熙宁三年,神宗显然没有提前通知该年殿试要改试策问。《礼部韵》即《礼部韵略》,是供举子作诗赋时检核用的。“有司犹给《礼部韵》”,殿试官尚且不知道这年殿试要改试策,说明此次殿试试策是神宗的临时决定,有点像“突然袭击”,很是鲁莽。熙宁四年贡举新制颁布,诗赋取士被废除,此后的殿试就更不可能试赋了。

哲宗即位之初,高太后主持朝政,旧党人物重回权力中枢,恢复祖宗旧制成为元祐时期政治生活的主旋律。在这一时期,诗赋取士在解试、省试中得到了有限度地恢复,殿试的变革却较为迟后。

绍圣元年的殿试本要试赋的,但元祐八年九月高太后去世,哲宗终于得以亲政。久被压抑的哲宗对元祐学术异常厌恶,绍续熙丰新法成为他亲政后的主导方针。就在绍圣元年三月,哲宗“诏今次御试举人依旧试策。”元祐八年的诏书成为一纸空文。哲宗绍圣之后以及整个徽宗朝,新党在权力斗争中取得了压倒性优势,诗赋取士被完全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