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已经组成了。
但他转念一想,自己隐秘东西这么多,加入其他团,很可能会带来巨大不便。“你先听听看条件,再决定考不考虑。”——司马文三。
“行,您说。”——程意。
“邀请你的一共五个团,其中三个我不是很熟,就不给你细说了,都是有钱有势的新人自己组的,等他们活过半年后再看。
就看其中两个长驻团,团长都是绝望塔里的老人。
司马归显然早有腹稿。“您讲。”
“现在和我这么客气,之前可是龟哥龟哥的叫,你这家伙真特么现实。'司马归显然有点不爽。
不过正事要紧他是知道李程颐潜力的,别的不说,就那超强的高频记忆闪现,就是团队里最喜欢的类型。
因为在其他人需要时,面对困境时,他能以最快速度进入记忆闪现,出面相助。这就是别人比不了的地方。
所以这类意识力强的人,所有团队都喜欢。
“第一个就是群里经常冒泡的彩虹糖,她家里有钱,自己实力也不错,组了个三人小队,之前死了个队员,现在一直在找新同伴。她们给你发了邀请。这个队,优势是有钱有势。'
“第二个是群里的猩河,是个年纪不小的大爷,组了个五人队,为人很仗义,优势在于他个人实力很强。
“你看看要不要试试。”司马归给出两个选项。“他们组队的目的是什么?'李程颐问。
“目的?不就是活得更久点么?还要什么目的?”司马归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那算了。我和我朋友两个人组队了,我倒是打算从你群里找点人搭档,龟哥有什么建议么?'李程颐反问。
好吧,你需要哪方面的类型?”司马归没有意外,显然也有所猜测到,那神秘铠甲人和李程颐明显有关系。
“我们的情况你大概也清楚,老板走后,我们最缺少的,还是后勤和网络安全方面。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能活得久的,一直能在死角活下去的人,才有资格成为同伴。'李程颐简单回复。
“是的,其他人也都这么想。'司马归回了句,“你那局面,一般人胆子小点的,还真不敢进。'
之前理想乡杀手找到公司来,要不是丁宁远程逼退,事情还真不知道会发展到哪个地步。
本来我还打算自荐,但你那朋友太能惹事了。你要执意和他一队,那我是不敢了。本来死角就危险,现实里再搞成这样,那我还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