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雨歌愣了愣:“你家翠花?”
张鑫怪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我家有只金毛,才一岁多,是个姑娘。之前遛她的时候一个没注意,让她被别的臭小子欺负了,嘤……”
苏雨歌:“……”
封烨翻了个白眼。
他并不是很想承认这个人是他千挑万选出来的助理。
“那臭小子是只阿拉斯加,品相倒是还不错,威风凛凛的,我家翠花也算太吃亏吧。”
张鑫接着道:“当时一共生了四个崽儿,几个邻居都抱了一只回去,现在就剩下最后一只了。封总,太太,你们要是想要,那只就留给你们了。”
苏雨歌和封烨对于挑选宠物都不太在行。
现在有张鑫这个便利,自然是好的。
“我们是想养一只宠物陪小宝,你觉得你家翠花的……崽儿,合适吗?”苏雨歌问道。
张鑫一拍大腿:“当然合适了!太太,金毛和阿拉斯加都很温顺,而且比较聪明,他们的串儿肯定也不差。最重要的是,长得好看,小少爷肯定会喜欢的。”
“小宝想要!”
小宝很配合地给他张鑫叔叔助威。
“那要不下午先去看看?”苏雨歌问道。
封烨看向张鑫:“你下午的工作做完了吗?”
张鑫苦着一张脸:“我的工作什么时候有做完的时候?不过可以用午休的时间去看看,我家离公司不远。”
啧。
苏雨歌不由地暗叹。
封氏集团可是在海市市中心,地标性的建筑,寸土寸金。
张鑫家离这不远……
啧啧啧。
“爸爸,小宝想去,小宝想去!”
小宝到底是个小天才,很清楚这里谁做决定,当即抱着封烨的大腿不撒手。
“好,带你去。”封烨道。
能让小宝产生这么大的反应,就足以说明养宠物这个选择是正确的。
张鑫的家离公司开车不过十分钟,一百多平的四室两厅,也算是对得起他的身份了。
站在客厅巨大的落地窗前,感觉封氏的大楼都离得很近。
啧啧啧。
苏雨歌望着张鑫连连啧了好几声,满脸都是羡慕。
她要不是嫁给了封烨,又生在了苏家,靠她之前几年的努力,是绝对买不起这样地段、这样格局的房子的。
“你这房子挺好啊。”苏雨歌酸溜溜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