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叶琛同样回复道。
家里多了个女子,便多了许多不便。
叶琛也不多做停留,一大早拉着十名佃户去跑圈去了,叶琛到目前为止,还只是对他们进行简单的适应性训练。
主要以补充营养为主,待他们身体逐渐强壮,再一步步加强体能和纪律训练。
自己的本钱就那么小,只能一步步培养,想要跟那些盖世名将们一样,挑挑拣拣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三壮的生活多了一件趣事,那便是每天骑着马,吊在队伍后面。
谁要是跑得慢了,他就疯狂地甩鞭子。
虽然不至于抽在佃户身上,但啪啪作响,也挺吓唬人的。
训练了将近半个时辰,佃户们每人领了两个鸡蛋回去,脸上的表情那叫一个开心。
六叔是喜欢看热闹的,看着年轻人朝气蓬勃的样子,总是会忍不住,“儿郎们,是谁给你们一口饭吃啊?”
佃户们齐声回答,“是叶秀才。”
六叔满意地点头,再问,“是谁给你们添得新衣?”
众佃户低头看着崭新的黑色制服,自然齐声回应,“穿叶秀才的衣。”
再问,“若是有贼人侵犯,你们为谁打仗?”
众人齐声应和,“为了叶秀才!”
六叔这时,往往表现得很是开心,在他的感官里,这十人的重要性,已经远远超过了村里的团练。
叶琛训练佃户回来的时候,远远地看到了奚梦瑶。
洗漱完毕的奚梦瑶,穿了一袭白衣,与昨日的盛装完全不一样,显得格外的朴素。
初秋柔和的阳光映在她俏嫩幼滑的脸上,恍若透明。
那细腰如纤纤不堪一握,衣衫被晨间的风拂起,好像是轻轻一扯,便能让人看见数不尽的雪色。
叶琛咧了咧嘴角,心中暗道:“我最近这是怎么了?满脑袋的不健康思想。”
但旋即叶琛忽然愣住了。
因为他蓦然间,想起了清晨那句早安。
他们村里人打招呼,一般喜欢问的是,吃了么。
而关于早安的出处,叶琛是知道的,这他娘的是外国人的习惯。
这东西他小学的时候就学过了,谷德茂啊。
见叶琛一直不说话,奚梦瑶笑吟吟道:“怎么,叶贤兄似乎对于早上那句早安很不习惯,你早前应该经常听吧。”
叶琛缓缓点头说道:“已经很久没听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