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自己家这老太太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
其实也并没有多么讨厌温华。
温华手足无措。
他来姑父家,是为了偿还这些年姑父为他出的束脩费。
无论他去哪儿,都找不到一个月五两银子的活计,姑父这是想方设法偏疼他,他也想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不然他这肩不能提,手不能抗,读书授课人家还嫌弃,他能干啥?
温华走到前院,看到叶小壮正抱着小狗喂鸡,便说道:“我来帮你吧?”
小壮倒是不嫌弃温华,用木碗舀出一些锅里剩下的米糊糊,“表哥,你去喂一下来福吧,他在窝里乘凉呢。”
温华拿着米糊糊走到狗窝边上,里头睡着一只比巴掌大一点的狗。
来福闻到饭的味道,摇晃着尾巴走了出来。
不过他的伤势还在休养状态,并未恢复,走路一瘸一拐的。
温华涉猎的杂书多一些,见到眼前的小狗,便微微皱眉。
这似乎不是乡间常见的农家犬啊?
他刚想蹲下扒开狗嘴,看看犬牙,就被戴着草帽,拿着镰刀,咋咋呼呼的小壮拉去挖野菜。
温华无奈,背着竹筐,跟着一起走了。
温华不知道,他这一走,院子里的气氛瞬间和缓了不少,大家也忍不住议论起来。
“温家这小子挺懂事哈,读书厉害就算了,手脚还蛮勤快的。”
“听说他还没娶妻呢吧,我家小花儿其实挺俊的。”
“你快别瞎惦记了,人家马上就要做秀才公了,什么样的女人娶不得?”
“听说圣人(皇帝的别称)下了旨意,读书好的秀才,可以每月领一份粮食吃呢,这也算是吃皇粮了。”
叶琛的内心也颇为复杂。
温家的行径确实让人反感,但是这跟叶老蔫以及温云衡的做派也脱不了关系,升米恩,斗米仇的事情,在寒门小户可不少见。
可这跟温华没有关系。
温华这孩子很优秀,用萤火虫做烛火,日夜抄书,可见其刻苦,同窗一个个穿金戴银,他却泰然自若,可见其节操。三岁能文,五岁能写,千字文都倒背如流,可见其智。
这样的人应该大放异彩的。
但温华却因为被人嫉妒,遭人陷害,连以后的科举都无法参加了。
叶琛倒是想帮忙,可他说到底,也不过是一个村里农夫罢了。
即便是想帮他,连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