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雨森林虽说湿度很高,但却也还没达到毒菇洼地那般地步。再加之布姆一行七人中大多不适应烈日当头的气候,因此打从踏入雾雨森林后,每个人脸上都浮现出了笑容。
布姆因为性格关系总喜欢窝在奇妙屋里修炼,克莉丝汀是个混血精灵,自然也不怎么喜欢那种刺眼的烈阳。哈斯塔与母虫阿尔贝托皆为魂蝶一族,而所谓魂蝶,早年便是生活在如同雾雨森林这种环境里的强大生物。
格洛莉娅则更不必多说,小丫头是个血魔,白天竟能发挥出70%的实力,而待夜幕降临后,才可以发挥出全部实力。
因此唯有六花与珀耳修斯才没所谓环境如何,前者可以说就是只蟑螂,扔到任何地方都能生存得很好。而后者因为体内灵能之力的异状,似乎也更喜欢拥抱阳光。
只见克莉丝汀在早餐过后便蜷缩进了躺椅里,她虽说也能用暗系魔力催生出咖啡豆,可味道却不算如何醇厚,远远达不到巨魔族咖啡大亨阿里的水平。
抿了一口那不算太尽如人意的咖啡,克莉丝汀悠闲的翻阅着某本关于草药学的古籍,时而还比对着收集到的无数毒虫毒草。
对于克莉丝汀而言,雾雨森林十分附和精灵族的胃口,或者说对于一个在低语森林生活了四百多年的她来说,便等同于另一个家。ъìQυGΕtV.net
旅程归旅程,喜好归喜好,克莉丝汀不会抱怨那种东奔西跑的生活,可却也很享受此刻这种置身于朦胧雾气里的闲情雅致。再加上时而投射四周的光斑,以及耳畔响起的虫鸣声,克莉丝汀觉得如果选择一个终点,那雾雨森林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袅袅香气从咖啡杯里飘出,随即与雾气融合,最终又消散于无形。只见某片树荫后突然多出了一道身形,灰色卷发,殷红色瞳孔。
如果说克莉丝汀仅仅是不喜欢刺棘荒漠腹地那种炙热气候,那对于一个暗杀者而言,却是最不利的境况。
因此待踏入雾雨森林后,哈斯塔的心情就变得极好,甚至可以说好到他肆无忌惮的在迷雾中穿梭,好到他彻底发挥出了暗杀者的恐怖实力。
哈斯塔如今只会在清晨与夜幕降临之际摊开活点地图,只因在其余时间里,他打算亲自巡视营地四周。整整在刺棘荒漠腹地窝在数个月,虽然期间也没丢了同伴们的脸,但哈斯塔却还是感到了一丝无奈与落寞。
而雾雨森林的极端气候,可以说是哈斯塔的主舞台。作为主角的他若再不能发挥所长,那也就没资格继续并肩同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