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后,作为中转站新主人的布姆,逐渐适应了这个身份。那叫做灰胡子的走私商人,每周都要将几个包裹暂存于此。当然,几枚金币总是少不了的。
可这其中也不是一帆风顺,因为有些接收人沉默寡言,拿了东西便走。也有些接收人好似苍蝇一般,东拉西扯半天,才会付钱离去。但最为要命的,却是第三种人,因为他们需要在布姆填写完所谓的交货清单后,才会掏钱!
但身为孤儿的他别说会写字了,就是连名字都是自己起的。然而现实就是这样,世界不会因某个人而改变,改变的只能是自己。因此,布姆从修道院里偷来了些许纸张与笔墨,同六花一起开始临摹世界通用文。
“哥哥,你又写错啦!是钢刀!钢刀!不是纲刀!”六花在这段时间里,展现出了令布姆叹为观止的学习天赋。无论是自己教导的歪门邪道,还是如鬼画符般的世界通用文,她总能做到过目不忘,铭记于心。
然而布姆却有些尴尬,因为他一身的本事大多都是用来行骗,或者杀人的。如果说比生存技巧,他不会逊色于任何人,但要是读书写字,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生活因巧合而天翻地覆,如今二人,早已不再是争抢内脏的最低等贫民。依旧破败的长袍内,是毛绒绒的水獭皮,高筒皮靴里穿着的,是厚厚的羊毛袜。读书写字不过是谋生的一种手段,但过程的艰难却只有当事人才能体会。
至于六花,则依旧是外人眼中的小哑巴,可她却在布姆的精心调教下学会了不少本事。对门的铁匠抵不住她那水汪汪的大眼睛,屋内堆积如山的干果是最好的证明;街尾倒卖魔晶的胖女人爱心泛滥,不是今天端来一盆牛肉,就是夜晚送上羊奶与甜甜圈。布姆对此没有丝毫怨言,甚至心底生出了一种所谓的成就感。
“行了,今天就到这里吧,你去准备晚饭,我要挂马灯了。”布姆甩了甩有些酸痛的手腕,扭头向满脸嬉笑的六花吩咐道。
“哼!哥哥每天就会偷懒!今天罚你吃牛眼睛!”六花闻言起身而去,还不忘调侃了布姆两句。
这种感觉真是太爽了!她到现在才知道,自己这个主人原来并非是心如铁石的变态,反倒有些外冷内热,是个十足的大傻蛋!而正坐在地上的布姆,则闻言莞尔一笑,但瞬间又冷下脸,提着那盏马灯走出了院门。
夜半时分,陌生的低语再次出现,布姆熟练地将包裹抛到了外面,随即返回屋内与六花继续吃着晚餐。现在的日子虽然发生了质的改变,可穷怕了的布姆依旧勤俭,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