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打算在那个问题上纠缠下去。
听见钱黑的问话,他沉吟片刻,然后说道:“当是我雷音寺的魔狼能够获胜。”
钱白道:“有什么说法吗?首座,我可是看见我雷音寺的魔狼并不占上风。并且那头魔狼王的实力,是还要在我雷音寺魔狼之上的。”
“这种贴身肉搏,怨级和凶级的差距,远远不如想象中那么大。况且那魔狼王之前被本座的拈花指所伤,本座造成的伤势,岂是那些妖魔能够相比的?”
法正信心十足的说道:“而且那魔狼王养尊处优太久,一般的战斗或许可以。但是这种搏命的战斗,只怕它早就已经失去了搏命的勇气。
不要说妖魔,就算是我们人族,你有见过哪个养尊处优的大人物,愿意去和敌人进行生死搏斗吗?
无论是人还是妖魔,地位越高,权力越大,就越是惜命,这世间的道理,大抵都是如此!”
钱家兄弟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口中连连道:“首座高见,我等自愧不如!”
果不其然,正如法正所说的那样。
短时间之内,那魔狼王和雷音魔狼之间,还能勉强保持是势均力敌的状态。
但是随着身上的伤势越来越严重,那魔狼王却是明显逐渐处于了下风。
不是因为它的实力不足,而是因为它的胆气不够。
雷音魔狼明显是招招拼命,根本不在乎自己受到的伤势,一心想要取魔狼王的性命。
甚至就算是和魔狼王同归于尽,它都在所不惜。
但是对面的魔狼王,在自身伤势越来越重的情况下,却是明显怕了。
它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带着自己部落,可以转战千里,和其他魔狼王拼命的存在了。
当初它和另一头魔狼王拼命,可以不惜自己一只眼睛,也要取了对方的性命。
而对方那一口,也是深入了它的眼窝,甚至只差一寸,锋利的牙齿就会刺入它的大闹当中。
最后,却是它赢了那场战斗,笑到了最后。
只因为它够狠,够不要命。
但多年的养尊处优生活,让它已经失去了当年的胆气。
它已经习惯了指挥族人去作战,而很少让自己陷入险地。
它早已习惯了每次狩猎之后,族人就将最丰盛、最美味的食物,恭恭敬敬的送到自己面前,供自己享用。
多年养尊处优的生活,已经让它没有了当初的胆气,也不敢再和他人拼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