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逛一逛,就是又方便又好,出来买个东西,都能遇见这好事。
这不就又有来钱道了,丁珊珊越想越开心,对以后的生活,劲头足着呢。
书也买完了,第二站就是又去了布庄,这次没去上次的那家。
而是又换了一家,别看镇子不大,五脏俱全,各种各样的营生,开的红红火火。
街上人群也熙熙攘攘,一点看不出,今年老百姓的收成不好。
这也足以证明了,古往今来,有钱人的日子怎么都好过,穷的一直都是没钱的。
收起心里的感叹,想着李博文那魁梧的身材,丁姗姗身为服装设计师的灵感。
让她大致目测,就能约么出对方的穿衣尺寸,她和李博武,李博宏三个人。
都有了新衣服穿,现在手里又有了钱,当然不能委屈了自家男人。x33
丁珊珊进了布庄,挑挑选选,这回是成匹买的,先是选了一匹黑色粗麻布。
因为李博文在肉铺上工,每天身上弄的,不是猪血,就是猪油,埋了吧汰的。
要是买棉布的给他穿,估计没几天,不磨坏,蹭坏,也得洗坏了。
要不就是洗不出来,买别的颜色,根本穿不出样来,属于是留给他做工作服的。
本想着再买一匹其他颜色的细棉布,给李博文做两套,平时在家穿的衣服。
虽然目前为止,她还没觉得,自家男人有闲着在家的时候,但也得买。
只是选了一会,看着这些布料颜色什么的,倒是挺适合家里的两个少年穿。
但穿在李博文身上,总有些不太适应,脑海中略过,李博文的身材和面容。
觉得还是穿黑色,衬托他的气质,自家男人嘛,想怎么打扮还不是她说了算。
最最重要的是,要打扮成她喜欢看的样子,这样看着多赏心悦目。
丁珊珊想着,唇边不禁露出一抹笑意,决定就买黑色的了。
除了那匹结实的黑色粗麻布,又买了一批黑色的纯棉布。
古代这边纺布的工艺,虽然传统老旧,但不得不说,做出来的布料。
还是非常不错的,摸起来很柔软舒适,染色与均匀,穿在身上定然很舒服。
摸着她自己身上,洗的发白的那套衣服,这身衣服,都穿了两天了。
到时不穿了也能回收金币,之前因为急着出来,做出来的新衣裳,都没换呢。
丁珊珊又买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