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盗贼,莎雅已经趁着之前的空隙,进入潜行状态。
“喂,猴子,你觉得我哥那个笨蛋会赢吗?”
观众席上,即将参加比赛的参赛选手都坐在一起,银姆一边吃东西问身旁的孙。
孙之前和矮人族的康斯坦斯成为了朋友。
也因此,矮人兄弟对孙也是比较友好的态度。
孙听到银姆发问,沉思了一会道:“莎雅强的地方是高敏捷和高灵敏度配合施展出来的诡异身法。
这让她在发起攻击后,能够迅速转移位置,再次从另一个角度发动攻击。
如此一来,她的对手就仿佛是同时面对几个人的攻击一般。
金姆的强项则是力量,不好应对这种敌人。
但如果被金姆找到机会,对莎雅进行一次强攻的话,那后者同样有极大可能落败!”
这些话是孙根据之前金姆和莎雅的攻击方式总结出来的。
金姆这样的战士适合正面冲锋陷阵,面对莎雅这样灵活的盗贼,并不好打。
“意思就是胜率不大呗!”
银姆用手背擦了擦嘴角的油光,单手掐腰,一脸兴奋道:“果然,扩大欧内斯特家族的名气还是要靠我这个火斧战士!爆锤不行啊!哈哈哈......”
包括安诺在内的几个参赛选手,听到银姆的话,都有些忍俊不禁。
之前还为金姆加油。
现在听到自己哥哥可能不是莎雅的对手,竟然高兴的开怀大笑。
这银姆也是个人才。
台上,金姆已经和莎雅有过几次交锋。
金姆的皮护肩上还插着几把匕首,伤口还在流着鲜血。
“不好,匕首淬毒了,有麻痹效果!”
抡着比自己身高还要高的大锤,金姆突然感觉肩膀有些酥麻,使不上劲。
咚!
金姆将大锤放到身边,半跪在擂台上,喘着粗气,额头上沁出了汗水。
【潜行】状态的莎雅看到金姆的模样,就知道金姆已经中招了。
“只要再等两三分钟,他全身都会麻痹。这样就可以轻而易举的赢下比赛!”
莎雅内心松了口气。
为了将淬毒的匕首命中金姆,莎雅之前的进攻有些着急,被金姆骗了半招,险些被铁锤砸到。
这次金姆不倒下,她绝不主动出来。
“这个娘们,是打算等我失去战斗力再出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