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战后会议(三)(4 / 4)

,在咱们赤阳船队,除了统管诸项事宜的大当家,大总管外,其他各个头目的职权范围其实都存在重复混杂的情况,而在这种情况下,几乎没有人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又干什么事有功要赏,干什么事有罪需罚……

所以,针对此种情况,不才常某还请大当家早早定下规矩,以便于日后队伍扩大后,头目们能够更好,更有效的管理部众,也更好,更完美的执行上官下达的各项命令……”

注:民事头目,赤阳船队经康林,刘老六,古文来,林五,严四,范胡子,刘雄,严晓松,常建生等人商议,将大当家,大总管下面的头目分成了两种,其一军事头目,即指挥部众作战的管队头目,而另一个,就是民事头目,职责便是管理后勤,人员各项事宜!(http://.suya.cc/62/62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