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容英俊,身材修长,举手投足间都充满了非凡的气质,让人一见之下就不由得心生好感。
这是每个第一眼见到曹昂的人,心中最直观的印象。
而作为曹昂的父亲,曹操对此更是相当满意,觉得儿子如此出众的外貌,颇有其父之风,尽管这一点其他人并不承认。
再加上曹昂嫡长子的身份,越发促成了曹操一直以来对其便颇为宠爱。
虽然没到捧在手里怕摔了的地步,但最起码吃穿用度都是按照顶格待遇,平日里想要些什么,只要开口,曹操就基本都会答应。
而此刻骑在马背上,曹操看向一旁正眯着眼顶着风向前奔驰的曹昂,更觉得心中满意。
一直以来,儿子就是个不怎么爱说话的性格,以往也是听自己吩咐的时候更多,很少给出建议。
原本曹操还以为曹昂是没有这方面的才能,心里已经打算好了,日后将儿子安排在军中成长,锻炼的好,继承家业是没问题的。
但今日一番言辞,着实把曹操给惊住了,让他大开眼界。
展现出来的才思敏捷,自信潇洒,无一不是上上之选。
这叫什么来着?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啊!
平日里不爱说话,只是因为没必要,这一碰到大事,不就立马挺身站出来了吗?
尽管天子行踪目前还不能盖棺定论,但有一点,曹操是确信无疑的。
子脩乃我曹家千里驹也!
…………
北邙山半山腰。
刘辩看着眼前蜿蜒崎岖的山路,脸上满是疲惫不堪的神情,眼中流露出了难以言说的委屈。
自小生在皇家,养尊处优,如今更是贵为天子的他,何时受过这样的苦?
从宫里出来一路步行,走到这里已经足足几个时辰了,脚底都磨出了泡,鞋子都要磨穿了,这是人走的路吗?
平日里从北宫去往南宫,他都要坐宦官们抬的辇,而这样遥远的路途,居然只能靠双脚来走。
不仅如此,他还又渴又饿,数个时辰滴水未进,滴米未沾,要不是一路上还有人搀着他,刘辩早就趴窝躺下了。
而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便是此刻正在一旁席地而坐休息的中常侍张让。
我恨啊!
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
“陛下,翻过北邙山,还得再走一段路才到小平津,路程不短,您还是抓紧歇歇吧。”
阴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