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你凭什么说自己是罪犯?(1 / 3)

进入看守所的大门,来到大厅,和值班警察说了一声后,古美门便被带到了一间会见室。

会见室是看望人和嫌疑人见面的地方,一间二十平米不大的小房间,对面隔着一层玻璃窗。

等了一阵,不多久,一个中年男子被带到了玻璃窗对面。

中年男子四十多岁的模样,国字脸,一脸颓丧,头发能看到些许的斑白。

坂口正义,职业是负责青少年犯罪方面的律师,也是一件训犬杀仇凶杀案的嫌疑人。

出现于柯南动画的《爱犬约翰杀人事件》之中。

“你好,坂口先生,我是古美门律师,是来为你辩护的。”

“律师会公派来的律师吗?”

坂口正义抬头看了古美门一眼,眼中无光。

“你走吧,我已经打算认罪了,不需要任何人辩护。”

这就是这次委托比较麻烦的地方。

一般来说,委托人不会放弃辩护的权利,不过根据古美门的资料调查,这个人是在被侦探毛利小五郎和柯南一番洗脑性的劝说后,放弃了挣扎的念头。

很显然,主角团事先灌输了他“有罪”的观念。

不过,古美门在来之前早就有了准备。

面对坂口正义的消极态度,他不客气地开了口:“我说,坂口先生,你该不会忘了,你是一名律师吧?”

“是的,可是那又怎么样?”坂口苦笑着说道,“我确实犯了罪,我现在是一名罪犯。”

“哦,那我想请问你,你以前学的东西是扔到垃圾桶里了,还是嚼碎了吃下去,又拉出来喂到你养的那只狗的肚子里了?”

“你说什么!”

眼前青年讽刺一般的话语,坂口正义脸色一变,噌的一声就站了起来。

“你侮辱我可以,不能侮辱我的职业!”

“是吗?”

古美门看着他,轻轻笑了一声。

“那么,你凭什么说自己是罪犯?是谁给你的权利?”

坂口正义一下子愣住了。

确实,眼前这家伙说的没错。

在法律定义上,在经过程序性的法庭并施行罪责审判之前,任何人都没有权利被指认为“罪犯”,即使确实是犯了罪,但也只能称之为“犯罪嫌疑人”。

这是基于“无罪推定”,也就是疑罪从无的基准上确立的条例。

坂口正义动了动嘴:“但是,我的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