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的寒暄过后,双方步入了正题。
起初,李川以为昌庄村委会这些人把场面搞的这么隆重,是想狠狠的宰他一笔,但真正谈起来才发现,根本不是这样。
昌庄村委会这些人,就是单纯的热情,没有特别过份的要求,唯一的要求就是大棚开工之后,要优先聘请本村的村民。
这个要求很简单,也很合理,李川简单思考了片刻,就同意了。
同意之后,谈判就没有阻碍了。
现在农民种地,赚不到什么钱,一年到头,可能就几千块,因此,农业用地的租金通常都很便宜。
单纯的出租,一亩一年也就几百块,如果要改变土地结构,价格要稍微贵一些,但最多也就两三千。
李川他们要盖大棚,还要铺设水泥地和水泥地,这显然属于改变土地结构。
因此,对方开出的价格比较高,一亩一年要1800块。
75亩,一亩1800块,算下来,一年的租金就是13.5万。
13.5万,对于普通的农村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但对于李川而言,根本就不放在眼里,有跟没有都一样。
李川是农村出身,出于道义,他不想跟农民斤斤计较,再加上昌庄村委会这些人的态度非常好,没有狮子大开口、也没有坑蒙拐骗,还非常热情的招待他们,给他们端茶倒水、准备午饭。
念及于此,他一口价都没有砍,直接就同意了。
中午十一点半左右,双方签订了协议。
协议的主要条款有:
1、陈晨(个人)以“每年13.5万”的价格租下昌庄东北侧的农业用地,占地75亩(约50000平米),租期20年(农业用地的最高租期上限)。
2、租期从土豆收割完成之日开始算,土豆收割之前,属于免租期。免租期内,陈晨有权在不影响土豆收割的情况下、对土地进行施工。
3、昌庄村委会要保证土地及时交割,并处理好后续事宜。
4、陈晨承诺开工之后,优先聘请昌庄村民。
5、租期结束后,陈晨享有优先续约权。
6、陈晨需要在每年五月结束之前,支付当年的租金。
这份协议,李川是用陈晨的名义签订的。
当然,这只是暂时的。
等公司成立之后,这份协议就会归属到公司名下。
做农业类的公司,好处有很多,因为有国家的重点扶持,